谢徽律师亲办案例
共同生活十多年的夫妻,起诉到法院女方才得知自己“被同居”十多年
来源:谢徽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7-23
浏览量:882

【案情】

    男方与女方于1996年相识,后确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。2000年女方检查出已经怀孕,男方表示愿意与女方结合为合法夫妻关系,考虑到女方已有身孕,男方表示由其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手续,后男方将办理好的结婚证拿给女方看过后就由其自己保管至今。其后的十多年里,女方一直以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身份和责任尽心尽力的照顾家庭。

    2013年男方向法院提出解除同居关系,由其抚养双方的非婚生女。

【结果】

    我作为女方的代理律师,通过与女方的多次沟通了解到了双方的真实情况,并远赴外省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取证,并且查出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,后将关键证据提交法院。在事实和证据面前,经过法院的调解,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女方人民币xxxxx元。该案件顺利圆满解决,公道自在人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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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徽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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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盐市口大业路16号大地城市脉搏804号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谢徽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5101*********0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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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川-成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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